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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通知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16-06-15

      根据学校资产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通知,

我院实验中心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49)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教发厅函〔201651) 的通知精神,有效预防和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验中心实际情况,现就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通知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是一种价值,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

二、活动时间

20166月。

三、活动内容

通过宣传教育、安全讲座、操作演示、检查整改等方式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查治危害实验室安全的隐患,从而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深对制度的理解,确保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日常工作中贯彻好、执行好各项制度。

2.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讲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1)组织科室人员就安全问题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做好记录

2)讲座报告的具体时间见附件。

3)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做好落实。

3.积极组织科室及相关老师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立查立改。

实验室负责人在分管院长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大功率用电设备,高压容器等。

4.认真总结自查情况,针对隐患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并向院领导汇报,及时解决,杜绝隐患。

                                   护理学院实验中心

                                     2016.06.10

附件:山东大学2016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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