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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高度重视实验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措施

  山东大学历来重视实验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树立以人为本、人才强校的理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的关键环节常抓不懈。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认真遴选教师充实实验教学队伍,形成一支结构合理、质量优良、队伍相对稳定的实验教学队伍。
   为构建高水平、稳定的实验教学人员队伍,山东大学在2008年岗位聘用中,在山大人字〔2008〕49号文件“关于《山东大学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对实验教学人员设立正高三、四级岗位。同时每年按实际需求吸收教授和选留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充实实验教学队伍,并设立研究生助教岗,进行实验教学工作。对教授从事的实验教学工作,按山大教字〔2002〕116号文件计算工作量。
   学校积极推行教师培养“双百计划”(山东大学有计划派出100名专任教师到国内名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半年;派出100名教师到境外名校进修3个月以上,使每年到校外、境外进修、访问3个月以上的教师总数达300人以上)、“学历提升计划”(每年有计划地支持100名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提升我校教师的学历层次。)和英语水平提升计划,设立了“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推进青年教师三种经历(即国内合作研究经历、海外学术进修经历和校外社会工作经历)。
   “山东大学实验中心管理条例(试行)”对实验教学队伍的规划提出明确要求:学校主管实验室管理的职能部门以及各实验中心重视实验技术队伍的培训,有计划地引进高学历人员,改善实验技术队伍的学历结构和素质结构。学校制定了严格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招聘条件,规定应聘实验室技术的人员必须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申请人需要经过综合学科知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等诸多环节,这样保证各实验室都有一支高素质的实验技术队伍,中心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参加相关学科教授的科研工作。

二、实验中心积极落实学校的政策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合理规划

(1)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学改革

  学院从政策上鼓励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验教学工作,采取专兼职结合等多种方式,稳定和充实实验教学队伍;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实验教学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相互结合,中心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投身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设立教改奖励制度,学院提供1:1配套资金,并纳入年终考核奖金评定。以鼓励教学人员积极开展教改研究。对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的老师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与倾斜。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培育高水平的实验教学团队,为中心推出高水平的实验课程提供了师资队伍保证。

(2)完善制度建设,推行目标管理

  建立、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岗位量化指标,实行竞争上岗和综合考核制度,根据中心各实验分室的规划、实验教学学时、设备资产等设置实验人员岗位,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以及工作人员轮岗制度;年终按山大教字116号文件对实验教师进行年终考核,按考核成绩发放岗位津贴;推行研究生助教聘任制,聘任有能力的研究生参入实验室管理、日常运作与维护工作等。

(3)加强学科建设,谋求率先发展

  实现“中心建设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原则,形成以学科建设带动中心建设、中心建设助推学科建设的良性互动关系;中心教师在承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的同时,还担任研究生导师职务,并承担部分研究生课程,保证了中心建设能紧跟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发展,拓展新的实验技术领域。

(4)转变教学观念,理论实践并重

  打破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队伍界限,促进队伍整体教学水平提高。中心要求淡化理论课教学与实验课教学的界限,中心教师必须参加实验教学、新开实验的研究工作、实验仪器设备研制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中心鼓励课程主讲教师或课程负责人负责实验体系的建设、实验内容改革和实验教学安排,保证了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实验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

(5)加强师资培训,提升“两种能力”

  近年来,中心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提高教学队伍的质量。通过国际合作方式,对45岁以下教师分批派出,到美国、瑞典、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进修学习,提高教学水平和英语授课能力;以“请进来”的方式,聘请护理教学经验丰富的外籍教师担任客座教授,进行临床护理示范教学,担任授课教学和青年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中心教师临床技能教学水平外语教学能力
  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鼓励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严格实行传、帮、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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