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实验室:
期末将至,实验教学任务基本结束。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管理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隐患,请各实验中心、实验室组织力量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情况自查、排查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按学校《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类实验设备及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实验室环境及教学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放假后不再使用的设备能妥善安置,确保新学期开始后能正常运行。
2、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实验中心、实验室主任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无小事”意识,落实责任到岗、到人。检查工作应与整改措施相结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立即执行。
3、对各类实验仪器设备、重点物品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整理;重点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等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涉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化学药品及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保管制度,并建立使用登记制度,用毕要及时送回存放地点,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监管,保证实验室具有良好的采光及通风、排风条件,对空气环境、实验设备、实验废弃污染物等及时消毒。
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有本科生及研究生从事开放实验、课题研究等工作的实验室,应安排专人值班,保证实验期间无空缺值守,并对相关值守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加强管理。
4、放假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将抽调人手到部分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请各实验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务必强化自检力度,避免出现疏漏。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实验室与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